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他的公积金如何处理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1:29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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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PH计厂家
家住兰州安宁区的杨文华,今年53岁,就职于安宁区西路街道办事处。但是由于身体原因,4月中旬的杨文华死亡,关于他的住房公积金,杨文华的爱人李梅想咨询一下: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,他的公积金如何处理?
针对上述的问题,借贷网的小编告诉您。按照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,职工在职期间逝世,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是可以由其受遗赠人提取出来,提出出来需要准备以下材料:1、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。2、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、复印件。3、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。4、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。5、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、单位收据、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,需填写支取表。
关于上述的这个问题,您清楚了吗?如果有不解的,欢迎登陆借贷网,借贷网将竭诚为您提供融资理财服务,满足您的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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