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H计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PH计厂家
热门搜索:
行业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行业资讯

一条微博引发刑罚大辩论

发布时间:2020-02-11 06:47:52 阅读: 来源:PH计厂家

大壶茶(虚拟阵地,事事关心)

缘由:昨日上午,南都记者@法治门徒邵铭在佛山中院旁听一宗故意杀人案。庭后的一条微博引发了各方对现行刑罚制度的一次讨论。原博原文:@法治门徒邵铭:每次旁听故意杀人案,于内心都是种折磨。公诉人刚开始宣读起诉书,受害人母亲就压抑不住悲痛,哀嚎着跑出法庭。公权力可以界定罪与罚,却终不能平复他们的哀与痛。当被告无赔偿能力,又因自首立功等情节获轻判。“杀人不偿命,难道他就白杀,我们活该自认倒霉?”面对哭诉和质问,我果然说不出废死的理由。

交锋一:杀人偿命才体现正义?

@方舟了:不要给我讲道理,道理我懂。我只说现状,那就是在目前情况下,杀人偿命是个合理的选择。

@叶宸麟:为何非要以血祭血?惩罚的方式有很多,为何唯独放不下杀戮?把凶手杀了,难道不是在满足另一方的复仇之心么?凶手除了一条命以外,难道就没有其他的救赎的方式了么?非法杀人与合法杀人,他们的本质都是剥脱他人的生命,唯一不同的只是“理由”。

@宅仙人梁跑跑:自由刑过轻才是阻碍死刑废除的最大障碍之一。如果杀人者需要在牢狱中耗费四五十年的光阴,受害人的亲属还会觉得是轻判吗?

交锋二:真要废除死刑了吗?

@青石律师:人类如果想要往上走,社会如果要向上,至少在理念上,应当提倡废除死刑,至于怎么废,可以慢慢试着走。

@边书坤律师:废除死刑,至少要做到:1、改变生刑太轻、死刑太重的不合理刑罚结构;2、先从经济犯罪废除死刑开始,条件成熟一个废除一个,一个罪名一个罪名逐步废除;3、建立被害人家庭国家救助制度。

交锋三: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,行得通吗?

@咫尺冬阳:有没有可能受害人赔偿问题在被告人无法赔偿时,走国家提供部分补偿。这笔钱用在这儿,总比盖豪华的政府大楼实在多了。

@牛兴全(甘肃省司法厅副厅长):刑罚的局限性是明显的,即使把罪犯执行了死刑,也无法挽回犯罪造成的后果。甚至于是加重后果,加深裂痕。因此,应当研究对被害人的保护和赔偿。这好像已经为立法机关关注,希望能全力推动,建立起良好的制度。

交锋四:刑事被害人如何定位?

@缪忻生律师:现行刑诉法规定,刑案被害人除了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之外,在刑事诉讼中,被害人也有权聘请代理人,有权出庭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,发表自己的意见,若对刑事判决不满,还有权请求检察院抗诉。

@汉德法官:在刑事诉讼法修改时,我曾建议明确“被害人”的相对独立诉讼地位,不再单纯是证人,享有相对独立的诉讼权利和义务,可以提出相对于公诉方的质疑与理由,甚至是刑罚建议,法庭也应该在判决中回应被害人方的质疑和理由。但是刑诉法修改焦点太集中,这个细节被大家忽视了。(整理:@法治门 徒邵铭)

中山工商税务费用

注册马绍尔公司费用

中山代理记账公司排名

广州工作签证种类